天蓝色的彼岸 01 第一章 文书桌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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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书桌
The Desk
人们似乎觉得,人死了,日子就好过了。可要我说,根本就没这档子事。
一开始,那些大人会不停地走过来说:“喂!你还这么小,怎么一个人就跑来了?你是在找你妈妈吗?”
你回答说:“不,我妈妈还活着呢,我死得比她早。”然后他们就会说:“啧啧,这可不太妙。”就像是你本来可以做点儿什么改变这一切,而你没能一直活着全都是你的错似的。
事实上,他们似乎认为其实是你自己非要跑来这里,连推带搡地挤进队伍,占了其他人的位置。
在这里,也就是阿瑟(等会儿再向你介绍阿瑟)所说的“另一边”,人们看待问题的方式就是:无论做什么都要讲个论资排辈——这和“家乡”没什么两样。
我暂且称它为“家乡”吧。阿瑟叫它“这一边”。他说,人活着一定是在“这一边”,不然死了就不会去“另一边”。好吧,这都是他说的,虽然对我没有多大意义。
事情似乎应该是这样:你本来应该活得很久,一直活到老态龙钟的时候,一天比一天衰弱,然后无疾而终。阿瑟说,最好的方式就是穿着靴子躺在床上死去。可我不明白人为什么要穿着靴子躺在床上?除非已经病入膏肓,连脱鞋的力气都没有了。可就算如此,也应该能料到总会有人帮你脱掉的。而且,据我所知,要是我穿着靴子就上床,我妈妈一定会大发脾气,可能还会勃然大怒,甚至是大发雷霆。
但这只是“应该活得很久”。实际上可满不是这么回事。因为现实生活中,人们在各个年龄段都有可能死掉——有的像我这么小;有的像爷爷那么老;也有的介于我们之间,像其他许多人那样。可一旦出现在这张桌子的旁边(等会儿再向你介绍文书桌的事),那你就是已经死了,而且是在“应该活得很久”之前,那后果可是比下地狱还要严重的。(这里也没有什么地狱。或者就算是有,我也还没发现。从我看到的情况判断,死后等待你的大部分都是些文书工作罢了。)
因此,首先你会死去,然后就会发现自己来到了这支长长的队伍,只能排队等着登记。负责登记的是一个男人,坐在这张大大的文书桌的后面,透过一对厚厚的眼镜片,居高临下地打量你。
“你想干什么?”他开口道,“像你这样的小家伙,跑到这儿来干什么?你不可能已经走完整个人生了,是在玩什么把戏吗?这儿没你什么事,还是出去骑骑自行车什么的吧。”
然后你告诉他:“我当时就是在骑自行车。”或者和他讲述那件事情的经过。他就透过厚厚的眼镜片,一边再次上下打量你,一边说:“那你就应该注意看路,更小心一点儿才是。”
可即使你告诉他你当时就是在注意看路,也一直很小心,这一切根本就不是你的错——那也依然得不到他的任何同情。
“你就不该到这儿来,”他说,“接下来的七十二年里也不该来!你肯定会把这台电脑给鼓捣坏,是的,因为你来得太早了。我也是刚刚才学会用这玩意儿。过去可全是靠钢笔、墨水和分类账本登记的,真是差劲儿!总之,我真的有点儿想把你送回去了。”
可当你说“好啊,我没问题,我一点儿也不介意回去,只要您让那辆卡车离我远点儿”,(因为你可能已经积攒了一大堆还没完成的事情要回“家乡”做,比如家庭作业什么的。)他却一脸难过地说:“真抱歉,小子,我做不到。我也希望我能做到,可我不能。这儿没有回头路,要知道,就没发生过一次能走回头路的事。这就叫覆水难收,就这样吧。你只能活一次。真对不起。”
于是他填了表,把你的姓名输入电脑,然后递给你一张有关这个地方的资料卡——其实上面也没说太多,只写着:他乡入口 。但却没提“出口”。然后还有一个箭头,指向一个气泡框,里面写着:你在这里 。然后又有一个箭头,旁边的气泡框里写着:通往天蓝色的彼岸 。就这些。
“他乡”真是个古怪的地方。人们总说某件事“八竿子打不着”,他乡就是这样——它既不在这里,也不在那里。但你明明知道它就存在于某个地方,只是没法儿确切地说出来或是在地图上找到它。这很难去描述,真的,就有点儿像你要跟别人解释腿麻了是什么感觉一样。不知怎么地,文字有时没什么用,你还是需要自己去体会,才能了解一件事的真正含义。
不过,这里有很多树,还有小路和长巷,以及转角和远方的田野。不时还会看见一个路标,就像一根大大的手指,上面写着:此路通往天蓝色的彼岸 。总有人在不断地朝着那个方向前进,走向远方的落日。
不过,尽管太阳一直在下落,可它却从未真正地消失过。它就悬在那里,像是挂在天上的圆盘,时间似乎也已经停止。那里永远都是色彩斑斓,闪耀着各种深深浅浅的黄色、红色和金色,还有长长的影子。就像是夏天和秋天融为了一体,再加上一点儿适量的春色,反正就是没有冬季。
所以,就是这样。这里并没有什么真正像样的介绍,不像你刚上学时还能拿到一张入学须知。你只不过是领到了一张小小的资料卡,上面有一个箭头,指向“天蓝色的彼岸”;然后你就得靠自己了,这多少会让你有点儿“小鬼当家”的感觉。但你并不孤单,因为这里的每个人都很温和友善。用阿瑟的话讲,这是因为我们都在同一条船上,也就是,都死了。(我想,这条船和救生船应该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吧。)
走在他乡,你会产生这样一种印象:这里大多数人其实并不知道自己死后在做什么——就像人间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活着时在做什么一样。他们一边四处游荡,一边打听:“这到底有什么意义?死亡有什么意义?”就像他们活着时总在四处追问“活着有什么意义?”一样,并且还会专门为此著书立说。不过,现在即使想专门写本书,讨论一下活着的意义,恐怕也已经太迟了。
回想我还活着的时候,也常常会问爸爸这样的问题。他总是耸耸肩说:“别担心这个,孩子,等我们死了自然就知道了。”
可并不是这样。人死后依然不会明白活着的意义。就像我,在这里,和彻底灭绝的渡渡鸟 [1] 一样,已经死得透透的;可我依然搞不清我为什么会在这里,以及到底发生了什么。所以,相信我,如果寄希望于死后能发现活着的意义,你一定会大失所望的。
这里似乎没有人能搞得清到底发生了什么——就像在家乡一样。有些人觉得自己过一会儿就能复活。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能如愿以偿,但从个人来讲,我对此深感怀疑。而且他们一定是把过去的事都忘得差不多了,所以才会说:“等我们复活之后,就会明白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。”
可我才不信他们会明白。
对此,我还要说:我觉得当一个人死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,记忆就会开始消失。我觉得这一定是真的,因为那天早上我遇到了老格拉姆利太太——她生前就住在我家街对面,我走上去和她打招呼,问她过得怎么样。可她竟然不记得我了。
“我是哈里啊,”我说,“就住在您家街对面。您不记得了吗?我很小的时候,您有时会把我从婴儿车里抱出来。看我开始哭闹,您就说是风吹过的声音,哪怕是没风的时候。等我长大一点儿了,要是表现乖巧,您还会奖励我巧克力糖,这我可从来没告诉过别人。我是哈里,您想起来了吗?我还有个姐姐。我爸爸做电信工作,我妈妈在市政做兼职。”
可她只是端详了我一会儿,说道:“对不起,亲爱的,我记不太清了,我想我并不认识你。我不知道。”
说完她就走了,一只胳膊向后伸去,像是还一路拉着她的购物车——就像平时那样。只是此刻,她的身后并没有购物车,那只存在于她的想象里。我想,对于她来说,那只是一辆幻影般的购物车,是一段关于购物车的幽灵般的记忆,里面装满了想象中的特价品和“买一送一”的商品。
她走之后我才想起来,她已经去世五年多了。好吧,五年足以让一个人改变很多。我的样子和我们上次见面时相比,也可能已经完全不同了。
可尽管如此,我还是有些失望,因为她没能记住我。被人遗忘的滋味,可真不好受。那感觉就像是你正在消失。
不过,我发现还是有几个人记得我的——巴恩斯先生、古特尔夫妇、莱斯利·布里格,还有梅布阿姨。
看到我之后,梅布阿姨大吃一惊。
“哈里?你在这儿干什么?”她问道,“你爸爸妈妈呢?不是应该他们先来这儿吗?你怎么没有好好长大成人?”
“我遇上了点儿麻烦,”我说,“一件麻烦事。我骑自行车时发生了事故。我,还有一辆卡车。”
“噢!老天爷!”她大声说,“你没有受伤吧?!”
说来可笑,要知道,我的确没有受伤。一点儿都没有。我当时一直沿着一条路骑车,非常小心翼翼:没有超速,没有犯傻,没有闲荡,也没干任何类似的事情。可突然,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了一辆卡车。
接下来我能知道的,就是到了这里。可我绝对没有受伤,也什么都不知道,就像是弹了弹手指,关掉了灯。上一秒钟你还在那里,下一秒钟就走了。一开,一关,就这么简单。
奇怪。真奇怪。真是太奇怪了。这有点儿像那种能把人变没了的魔术。
不过,我还要告诉你一件事——你或许也很想知道吧——那就是这里的婴儿要怎么办?因为,我是说,当你看到我在这里时,你可能会琢磨:“好吧,他现在多大了?估计是十岁到十二岁之间,也可能再大点儿,也可能再小点儿;也可能是个九岁的高个子,也可能是个十三岁的矮个子。但很明显,他可以自己到处走动。那婴儿呢?婴儿又该怎么办?”
好的,事实上,即便你自己应付不了一切,这里也永远都会有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。没有人会被遗弃。总有人愿意拉你一把,带你去你必须去的地方。
这实在很难去描述,真的。只有当你自己告别人世时,你才会真的明白。况且这个问题也有些“激烈”。我也不是非要弄得水落石出不可。如果你是我,你也不会。我的意思是,你也没必要急着来这里,不是吗?就算晚些来,也没有什么可错过的。
总之,我到了这里。死了。前一分钟我还有整个人生要过,下一分钟迎接我的就只有死亡。这个过程用了多久?我是说,我是不是应该做点儿什么来打发时间?涂涂色?或是张罗一场足球赛?或是干点儿什么别的?
于是我回到文书桌旁,问坐在电脑后面的男人。“打扰了,”我说,“我会死很久吗?”
“为什么这么问?”他说,“你有紧急的约会吗?还是想去别的地方?”
“噢,”我解释道,“我们已经预订了去乐高乐园的旅行。”
“那真是不走运。”他说。
“那您呢?您也是死人吗?”我问道,“您是死神?您是——死神先生?”
他抬眼看了看我,嘴里念念有词。
“没错,我是死人,”他说,“我就是被你们这些愚蠢的问题给累死的。走开,别烦我。我正忙着呢。”
他的确很忙,因为等待登记的队伍特别长。我发现正在排队的人群里竟然还有几只猫和狗。我猜它们肯定都是和主人一起死的。而其他比如奶牛和绵羊之类的动物,可能也都有自己的他乡要去——比如哞哞乡、咩咩乡、呱呱乡、哼哼乡、呼呼乡之类的。不过我的心里并不是很痛快,因为我的问题还没有得到答案。
“您就不能告诉我,我要死多长时间吗?”我问道,“我得永远这样无所事事,只能玩自己的大拇指吗?我应该怎么做?这儿的管理可真是不怎么样。事实上,简直就是一团糟。”
“说得好,”男人耸了耸肩,“绝对是一团糟,这么形容简直太对了。”说完他又回到电脑旁边继续忙活,好像自己真的很与众不同、很不可或缺似的。可在我看来,他和我们所有人都一样,都死翘翘了。
我知道,不管我在那里站多久,他都不会回答我的问题的。于是我只好走开,寻思着做点儿什么。这时,一个声音从背后响起:“你好啊,没准儿我能帮上你。”
就这样,我认识了阿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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